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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王正寧╱台北報導】

針對美河市案公文簽名風暴,馬總統昨出席104年兒童節「大手牽小手兒權齊步走」家家愛跑活動後,面對詢問公文上是否親自簽名時,馬回頭澄清,公文上面「是簽名章,不是補習班 英文簽名。」

知情人士指出,該案在市府內簽階段,就是由副市長與秘書長以馬市長英文打字測驗官章的甲章與乙章決行,不是由馬本人決行。他強調,美河市案屬分層法律 英文負責,才會授權下屬對外行文,並使用市長簽名章,其實馬當時對詳細內容的確並不了解。批評者可能對公務機關製作公文的程序不了解,以為簽名章就是親自簽名,才會有這樣外行的烏龍批評。

他表示,「簽名章」和「簽名」不同之處,在於簽名章是機關首長官章,代表政府機關,蓋簽名章的人是掌管機關印信的官員,絕非市長本人;而簽名則須由市長本人親自為之,由別人代簽就可能構成偽造文書罪而無效。

媒體人黃暐瀚昨也在臉書發文,指公文分層負責「簽名跟簽名章完全不同」,台北市府市政顧問洪智坤在其臉書留言說,市長簽名章是加蓋於對外行文之正式公文上,需經公文批核程序後始得加蓋。大家討論的馬英九簽名章,屬對外公文、契約使用之章戳,都需經內部公文簽辦到市長同意後才能使用,「市長均負完全法律、行政責任」。

對於柯批馬英九市長任內對美河市案「什麼都不知道才是問題」,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表示分層負責是政府機關推動工作基本原則,目的是提高效率,早已建立制度,柯文哲身為台北市長,應比其他人更清楚才對。他說,「請柯市長記住昨天講的話,日後可以檢驗」。

陳以信表示,公務體系中,分層負責是必要制度,既非切割也不是推諉。周玉蔻昨在臉書秀出6張馬批示公文簽名,指「鐵證如山,還敢賴!」但周秀出的是大巨蛋公文,非美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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